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推动媒体融合环境下党员教育资源创新发展,展现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在坚定不移走创新实践“两山”理念发展道路,努力打造全面展示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过程中的先锋形象。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0年丽水市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 2020 年9月 15日。
二、相关要求
(一)内容要求。参加活动的作品应主题鲜明、内容充实、脉络清晰、表现完整、真实可信。着力聚焦基层一线,聚焦先进典型。作品围绕阐述党的大政方针、讲述红色故事、宣传典型案例,重点反映各级党组织在新时代背景下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经验和做法,以及广大党员在基层一线以“丽水之干”践行“丽水之赞”中展现的共产党人的精神和风采。
(二)作品类型。参加活动的作品可以包含以下 7 类:典型事迹片、纪录片、培训片、文艺片和微视频、微党课、短视频等。其中,典型事迹片指反映优秀党员和党组织先进事迹的电视片;纪录片包括理论文献纪录片、工作案例纪实片、党史专题片等;培训片包括主题教育专题片、实用技能技术培训片等;文艺片包括电影、微电影、电视剧、戏曲、歌曲等党员教育影视作品;微视频包括微动漫、微纪实、微公益片等;短视频指在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推出的视频、图文课件。
作品应为 2019 年以来摄制的原创性作品,多集、系列作品报送全集。一般性的工作总结片、汇报片、讲座、宣传片不纳入报送范围。
(三)作品时长要求。典型事迹片、培训片、微党课每集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微电影一般不超过 20分钟,微视频每集时长不超过5分钟,短视频每集时长不超过1分钟。
(四)有关报送事项。参赛单位或个人请于 2020 年9月 15日前将纸质版解说词、选送表(附件2)、刻录作品的U盘寄送至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三、参与对象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
四、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
五、其他要求
1.入围作品将纳入全市教学资源库供各级党组织在开展党员教育时学用,并选送省委组织部。同时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丽水先锋网、党建电视、党员教育新媒体矩阵等进行融媒展播。
2.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团体或个人自主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涉及到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问题由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受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通讯地址: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联系人:汤耀州,联系电话:0578-2098705
叶振兴,联系电话:0578-2098695
附件: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2020 年8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