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04     阅读量:7392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指导全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新时代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和党建理论的研究,提出加强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的建议。

  (2)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对全市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建议。负责市委管理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审批手续。办理我市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的报批手续。负责全市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和选调生工作。指导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3)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市人才工作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和政策研究。负责重大人才工程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联系服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重要政策和制度。

  (5)负责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人才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工作。负责全市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公务员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国际交流合作等。

  (7)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委管理领导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和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等教育培训。

  (8)负责全市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干部监督的政策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受理选人用人违规问题和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的举报。

  (9)负责全市党内统计、干部统计、公务员统计和人才资源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

  (10)归口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市委老干部局

  (11)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汇总)部门决算包括:丽水市委组织部部机关本级决算(含党员教育中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非独立核算单位)。

  纳入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二、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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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7319.93万元,支出总计7319.93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各增加1946.16万元,增长36.22%,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人员数增加引起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新进选调生及部机关人员74人,因工作需要调出、退休合计28人。二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运维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19.9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319.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88.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31.5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0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319.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4.14万元,占63.72%;项目支出2655.78万元,占36.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19.93万元,支出总计7319.93万元,与2022年相比,各增加1947.51万元,增长36.25%。主要原因是一是2023年人员数增加引起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主要包括新进选调生及部机关人员74人,因工作需要调出及退休合计28人。二是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运维项目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839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1%,主要原因是基本按年初计划安排,开展工作执行预算,各项工作开展较为顺利,但还存在部分经费因工作调整有所变动,如人才经费调整转移外单位732.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8.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10%。与2022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59.29万元,增长34.30%。主要原因是:人员数(主要为选调生)增加引起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组织事务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8.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27.91万元,占71.54%;科学技术支出(类)270.76万元,占3.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4.17万元,占7.46%;卫生健康支出(类)187.84万元,占2.73%;城乡社区支出(类)987.70万元,占14.3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57.40万元,支出决算为688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7%,主要原因是:部分预算项目预算不够精准,未按年初预期执行;人才等项目年中执行有所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数为3813.3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07.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6%,选调生当年增加数比上年多20人,引起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超出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329.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2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会议费、办公用品购置等较往年减少。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012.2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0.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调整,人才项目经费划转至外单位732.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325.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62.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6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26.4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数为187.8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87.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100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87.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前期党群服务中心运维项目预算论证不充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4.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69.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0%。与2022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增加188.22万元,增长77.36%,主要原因是:数字化改革项目经费增加,如丽水市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字改革)、干部智慧系统(数字改革)等,以及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基建)项目续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城乡社区(类)支出431.54万元,占100.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5.63万元,支出决算为4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主体工程未完工无法支付。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数为535.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主体工程未完工无法支付。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1.9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75%,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安排。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占45.74%,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5.4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才招引工作需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占54.26%,与2022年度相比,增加1.26万元,增长24.07%,主要原因是因考察、调研等工作需要,接待上下级部门及其他地市人员次数有所增加,全年累计接待60批次、371人次。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5.48万元,支出决算为5.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工作需要,赴法国和德国开展人才招引工作,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0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国际旅费4.01万元;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共计1.43万元;其他费用0.04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无相关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6.53万元,支出决算为6.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54%。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累计37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省接待上下级部门及其他地市人员来丽考察、调研、工作对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厉行节约。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部门及其他地市人员来丽考察、调研、工作对接等,接待60批次,累计37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02.78万元,支出决算为66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作需要,厉行节约;比2022年度增长95.12万元,增长16.55%,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人员变动导致相关费用支出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5.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7.9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89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6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6.3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个,二级项目22个,共涉及资金334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组织对2023年度丽水市人事管理信息系统(数字改革)、干部智慧系统(数字改革)、市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中心改造项目(基建)、丽水市干部大监督信息系统项目(数字改革))等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35.6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整体目标完成情况如下:一是一是突出“两个维护”最大政治,着力加强对“人”的更坚定铸魂。按照省委、市委部署,用好浙西南革命精神这一最本土化精神,聚焦“丽水之干”这一最具体化行动,高质量谋划开展具有“丽水味”的主题教育,累计推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循迹溯源学思想、求是挺进促践行”现场学习1644人次,党员干部跟进开展现场学习10万余人次,全市领导干部开展调研课题899个、形成1363项调研成果,并推动开展“持正确政绩观、建为民新业绩”行动和牢记嘱托、实干跨越“四提一争先”行动,引导全市上下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二是突出“两个服务”高度站位,着力加强对“人”的更有力发动。发挥组织部门统抓综合考核、干部考核的优势,突出“以事考人、抓人促事”,先后6次召开推进会,推进构建《丽水市综合考核办法》等“1+4+1”制度体系,研究制定综合考核促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形成事业为上鲜明导向。着眼充分承接用好省挂职干部人才资源,大力推进“聚力共富”应用建设,通过精准匹配地方发展所需“借力清单”和挂职干部人才所能“给力清单”,实现省倾斜资源在丽力量集成化、作用最大化。三是突出“两个担当”良性互动,着力加强对“人”的更深度重塑。着眼提升干部队伍现代化专业化水平,深化推进“红绿金”特色干部教育培训,创新推出年轻干部专业化能力“定制学堂”,围绕三个“一号工程”、“双招双引”、生态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长学制的“理论+现场+实践”教学,累计选派342名学员前往重大经济项目等前沿阵地摔打锤炼。坚持干部队伍要从源头上抓起,深化推进“公职人员入口质量提升行动”,在覆盖领域上进一步从公务员、选调生向事业单位人员、国企职工、编外用工、村社干部拓展。行动实施以来,全市新招录公职人员队伍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逐年提升;“双一流”高校等重点院校人数也逐年增加;新招录选调生中,“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占比大幅上升,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创历史新高。四是突出“两个战略”深度融合,着力加强对“人”的更广泛集聚。按照“产业定位科技、科技索引人才、人才支撑产业”逻辑闭环,推动出台全国首部以人才科技融合发展为主题的法规《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以及全市首个聚焦产业人才科技的专项政策《丽水市人才科技赋能半导体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试行)》,着力在顶层设计上打通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注重运用“跨山统筹”理念推动市县组团合力抓人才招引,全市新引育国家级重点人才相当于历年总和,其中金融、科技领域实现破零。围绕技能人才这一“基本盘”,迭代推进“技能人才共富能力提升行动”,新增高技能人才增幅连续两年全省第一。以浙西南科创中心为核心,开展“十子连珠”人才科创平台专项推进行动,构筑高能级科创平台矩阵,推动浙大-丽水生命健康联合创新中心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首次围绕单个半导体产业筹办人才科技峰会,高规格邀请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办,开幕式上现场签约半导体项目9个。五是突出“两个功能”全面增强,着力加强对“人”的更严密组织。深入实施“红耀绿谷、强基共富”工程,集中资源打造红色美丽村庄100多个,获评中央级红色美丽村庄12个,为全省最多。紧跟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发展趋势,深入实施“双融创优、双强挺进”工程,大力推进两新领域“双覆盖百日攻坚”行动,两个覆盖水平持续提升。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共富工坊+学堂+山递+班车+金融”共富链建设,在全省率先发布“共富工坊”地方标准,全市830余家工坊、450余个学堂、230余辆班车惠及山区群众10余万人。大力度推进新一轮“强村富民”行动计划,研究出台强村公司高质量发展“十条意见”,启动实施“乡村振兴合伙人”计划,2023年全市村集体经济首次实现总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增幅全省双第一。持续擦亮“幸福共生、丽享家园”现代社区品牌,大力推广“镇乡组团”“街乡共治”改革,创新提出山区流动服务“十助”模式,全覆盖2857个高山远山自然村,惠及山区群众22万人。坚持像抓干部队伍一样抓乡村人才队伍,迭代推进“领雁学历提升计划”并创新增设“本科精英班”,村主职干部大专以上学历较上年有所提升。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技能型干部队伍建设”指示要求,开展专门调研,制定专项《意见》,筹建成立“中国乡村干部技能学院”,在全市建设推广“技能百事通”应用,累计推动8100多名乡村干部掌握专项技能,形成基层人人学技能、用技能良好局面。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随决算公开2023年度本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其中,选调生安家补助和住房保障经费项目和基层党建项目绩效自评具体情况如下:

  选调生安家补助和住房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9.50万元,执行数为227.3547万元,完成预算的94.9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选调生录用后,及时发放一次性安家补助以及住房保障经费,进一步提升了丽水市对“双一流”高校选调生的吸引力,切实提升了县(市、区)招录选调生的质量;二是增强了对博士选调生的吸引力,2023年丽水市招录博士选调生8人,是2018年至2022年博士选调生总和的2倍。2023年县(市、区)招录“双一流”选调生比例达68%,创历史新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未及时跟进政策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选调高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加强对就业形式的分析研判,更加精准做好年初预算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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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党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0万元,执行数为476.56万元,完成预算的95.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举办2022年全市党内统计部署培训班,共计33人,封闭式集中培训2天;举办2022年全市党内统计年报会审培训班,共计25人,封闭式集中培训7天;二是举办丽水市红色美丽村庄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专题培训班,共32人,为期2天;三是举办“名师领航四季班”春季集训,21名村书记封闭式集中培训3天,14名市县组织部同志参加部分培训;夏季集训,共计22人,封闭式集中培训3天;秋季集训,共计30人,封闭式集中培训3.5天;四是开展主题教育读书班、主题教育“红耀绿谷? ?双建争先”? 活动等主题教育相关活动;五是开展“领雁学历提升计划”学历教育,含专科班2个、本科班3个,共250名学员;开展“领雁学历提升计划”特色培训,共10个班次、500人次;六是举办山海协作二十周年甬、嘉、湖、丽红色美丽村庄联建共富发展交流会,制作《“在江南红 遇见美好”四地红色美丽村庄巡游》宣传片;七是举办2023浙西南革命精神论坛——全国革命老区党建联建暨红色美丽村庄发展座谈会活动,制作《老区焕新颜 乡村入画来》,邀请9个革命老区重点城市和友好协作城市参加,活动为期2天;八是兑现了2022年度市级示范"共富工坊"补助经费、2023年省市双管两新党建工作经费、2022年度市级兴村(治社)名师补贴等经费。九是其他案例汇编、书籍购买、特色宣传等基层党建相关费用。聚焦“红耀绿谷、强基共富”工程和现代社区建设有关部署要求,推进了全市乡镇(街道)组织委员培训、村社书记培训,举办了领雁学历提升班、名师领航四季班、红色美丽村庄建设专题培训班等,全年共计培训900多人次,有效推动基层党建质量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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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部门从主管部门和上级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指事业部门附属独立核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部门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部门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部门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部门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部门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部门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填列事业部门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部门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部门(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选调生工作经费、党员关爱基金、现代社区建设、电教片制作、远教经费、基层党建、干部档案工作、党员志愿服务中心建设、“浙里学习”丽水分院维护研发经费、优秀公务员健康休养、数字化改革项目运维经费等项目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用于选调生安家补助和住房保障经费、人才服务(人才发展)等数字化改革项目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工伤、失业保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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