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四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纪检之干”高扬“丽水之干”行动奋斗旗帜,围绕中心强化担当,聚焦主业挺纪在前,旗帜鲜明正风反腐,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清廉丽水建设扎实推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奋力推进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的第一个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自觉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中央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政治监督更系统、更精准;更加坚决一体推进“三不”,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更加坚决推动清廉丽水建设迭代升级,打造符合丽水实际、富有丽水辨识度的清廉建设样本;更加坚决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更加坚决纠“四风”树新风,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堤坝在丽水夯得实而又实;更加坚决擦亮巡察利剑,持续增强震慑力和监督实效;更加坚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加坚决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努力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真抓实干,切实以“纪检之干”坚毅笃行“丽水之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全面建设绿水青山与共同富裕相得益彰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丽水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