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3-10-17     来源:源新闻客户端、丽水人大     阅读量:643

10月17日上午

《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

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在市行政中心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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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丽水市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23年立法计划。成立立法起草领导小组,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作为法规案提请主体,由市委人才办、市委科技办具体负责起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统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修改完善。

  7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审议,并满票表决通过。9月28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该《条例》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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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全国首部

关于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的

地方性法规

《条例》有哪些亮点?

一起来看看


关键词:产业导向

  规定了重点产业的导向,并聚焦现代化生态经济体系,形成主导产业集群。

  规定了相关部门应当围绕重点产业,制定科技支撑需求清单和紧缺人才目录。

  围绕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规定了推进产学研融合、建立健全专利导航机制等内容。

关键词:平台建设

  主要规定了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本行政区域人才科创平台建设,科学布局浙西南科创中心,推动各区域平台开放共享、联动发展。并从人才科创产业平台、研发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平台评价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以平台建设作为促进人才科技融合发展的重要载体,整体提升区域人才要素和科技创新要素聚集能力。

关键词:要素聚集

  主要规定了集聚人才要素、创新要素、金融要素等方面内容。针对丽水因区位因素存在引才留才难的问题,专门规定了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企业人才、青年人才、银龄人才、本土人才的引育以及柔性引才、人才评定、人才流动等内容;通过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创新激励等规定,更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关键词:服务保障

  致力为人才科技融合发展创造高效、优质、便捷的工作生活环境,主要规定了人才科技融合工作保障机制,包括数字赋能、职称保障、中介服务、司法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服务、配套保障和激励机制等内容。

关键词:人才科技融合发展

  不同于当前全国各地单纯的人才发展立法和科技创新立法,丽水的法规努力在“融”字上做文章,在人才科技如何融合上下功夫。

  围绕什么是“人才科技融合发展”,创新融合机制,厘清工作职责。

  围绕怎么实施“人才科技融合发展”,夯实融合载体,强化融合能力。

  围绕如何保障“人才科技融合发展”,营造融合环境,完善服务体系。

  此外,我市相关部门将通过高质量编制人才科技发展规划、高要求推进人才科技重点工作、高含金量推出人才科技政策、高标准打造涵养科技人才团队“蓄水池”等举措,推动人才和科技工作深度融合。

人才是第一资源

创新是第一动力

推动《条例》落实落细

以人才科技融合

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