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项重点,浙江出台意见加强村社巡察监督

发布时间:2022-02-18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阅读量:16656

  近期,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对村(社区)巡察的总体要求、监督重点、方法路径、保障措施等。日前,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就《指导意见》制定和贯彻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制定《指导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指导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点阐释了4个问题。

  一是解决“为什么巡”问题。《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人民立场、群众路线,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原则,着力发现村(社区)在政策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是解决“巡什么”问题。《指导意见》紧扣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将政治巡察“三个聚焦”要求转化为5个方面25项监督重点,推动巡察监督找准切入点关键点。

  三是解决“怎么巡”问题。《指导意见》将政治巡察要求与基层工作实际相结合,从流程重塑、方式创新、方法迭代等3个方面,为对村(社区)巡察科学规范、高效有序开展找好“桥”和“船”。

  四是解决“谁来巡”问题。《指导意见》对市县党委、县(市、区)党委书记以及市县党委巡察机构在对村(社区)巡察中的“履职清单”进行了明确,确保责任不落空。

  问:《指导意见》在监督重点方面结合浙江实际进行了具化细化,请您谈谈具体是哪些内容?

  监督越到基层越具体、越实在。我们把《指导意见》制定作为推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明晰了监督重点,更加突出巡察监督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确保对村(社区)巡察方向不偏。

  一是突出政治性。监督重点的确定,牢牢把握了政治巡察根本定位,从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共同富裕重要论述等方面入手,选准对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部署要求落地见效情况开展监督的5个重点,旨在推动巡察取得更好政治效果。

  二是突出时代性。把村(社区)巡察监督放在“三新一高”时代大背景下去统筹考量,主要是要立足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要求、立足推进乡村振兴阶段任务、立足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特征,紧盯10个监督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三是突出实践性。基于对前面5年全省开展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更加突出推动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固本强基、党员干部履职强化担当作为等方面内容,紧扣10个监督重点深化对村(社区)的巡察工作。

  问:《指导意见》在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方法路径上作了哪些具体要求?

  加强路径指引、突出精准发力。我们结合去年对11个设区市巡察工作开展指导督导情况,以及全省对村(社区)巡察工作专题调研情况,从任务安排合理度、问题发现精准度和成果运用实效度等3个方面,对村(社区)巡察工作开展作出规范。

  一是更加注重流程优化。《指导意见》充分考虑村(社区)面广量大的实际,明确要把握差异性、突出针对性,统筹运用常规巡、联动巡、提级交叉巡等方式分类施巡,并对一般村、重点村的巡察时间作出基本要求。同时,坚持精简、高效、管用原则,对做实巡察重点环节工作提出约束。

  二是更加注重贯通协同。《指导意见》明确,要逐步健全巡察与纪委监委、组织、政法、农业农村等10个重点单位的协作配合机制,用好乡镇(街道)监督力量,合理选配纪检监察、组织、审计等系统的业务骨干参与巡察,加强联动监督、推进协同整改。

  三是更加注重群众路线。《指导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发挥政治巡察密切联系群众纽带功能,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开展“四问五访六必谈”,找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更加注重数字赋能。《指导意见》提出,要主动融入全省数字化改革,明确依托巡视巡察工作网络平台、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平台等,加强巡察机构与各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努力实现村(社区)巡察工作流程、方式方法系统性智能化重塑。

  问:请您谈谈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的具体要求。

  《指导意见》充分体现巡察监督鲜明的政治属性,监督重点突出、方法路径明确。市县党委要将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升巡察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抓到位。

  一是提高站位抓学习。站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精准把握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要提升对村(社区)巡察实效”的新要求,将《指导意见》学习贯彻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刻理解、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和要求。

  二是结合实际抓落实。各地要将对村(社区)巡察纳入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指导意见》作为指导书、工具书用足用活用好,细化监督重点、找准方法路径,进一步提升对村(社区)巡察监督质量水平。

  三是联动贯通抓提升。设区市党委巡察机构要充分运用杭州“市级巡察机构在上下联动中更好发挥作用”试点成果,切实发挥承上启下、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全市域村(社区)巡察工作的领导指导。县级巡察机构要注重贯通、凝聚合力,高效协同推进对村(社区)巡察走深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