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最高2000万!松阳县生态工业人才政策大礼包重磅来袭!

发布时间:2020-12-22     阅读量:538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养和引进一批生态工业紧缺的人才,推动生态工业高质量发展,12月21日,经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松阳县出台《关于生态工业人才培养引进的实施意见(试行)》,具体内容有哪些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加大领军型创业创新团队激励力度

  对经评审认定的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按A、B、C三类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对国际一流团队和顶尖人才领衔的重大项目,具有重大经济效益的,实行“一事一议”。

  加大国内外智力柔性引进力度

  实施“境外工程师”引进计划。对新引进在研发、设计、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岗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位且当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高层次外国专家(相当于D类及以上人才),每年给予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个“境外工程师”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资助的,给予引智项目单位1∶1的配套资金支持;

  实施国(境)内工程师引进计划。对新引进在研发、设计、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岗位担任中层及以上职位且当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国(境)内高层次人才(D类及以上人才),每年给予企业实际支付年薪的30%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国(境)内工程师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实施“星期天工程师”计划,对县外E类以上高层次人才法定节假日来松阳企业工作,由用人单位支付交通费用、食宿费用并提供相应工作条件的,按其实际支出的50%给予用人单位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3万元。

  发放新引进企业人才特殊津贴

  对于首次新引进到我县企业工作的人才,发放特殊津贴: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每人每年5万元;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每人每年3万元;高级技师和紧缺技师每人每年1.5万元;发放期为3年,按工作周年领取,不满1年不予发放。

  优化企业人才住房保障

  首次新引进来松阳工作并在企业服务满2年,在我县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省级领军人才(C类)以上100万元,博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80万元;硕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高级技师和紧缺工种技师50万元;紧缺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20万元,紧缺专业的全日制专科毕业生10万元;享受该补贴后为企业继续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中途离开则按比例退回。人才所购住房满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建立企业刚性引才育才奖励机制

  每培养或引进一名E类或相当于E类以上人才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引进一名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硕士和博士,给予企业0.5万元、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每培养或引进一名中级、副高和正高专业技术职务者的,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鼓励企业在职人员进行学习深造,取得与从事岗位相匹配的本科学历学位、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分别给予0.5万元、1万元、5万元的学习深造资助。上述培养和引进的人才需与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

  建立企业人才激励体系

  对全县亩均绩效排名前1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个购房补贴指标,用于支持企业骨干实用人才(不受学历、职称及户籍限制),每人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用于购置商品房(住宅)(仅限当年使用);

  鼓励企业申请见习基地

  到我县企业见习基地参加见习的,符合条件的每人每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见习补贴。对吸纳见习人数多、促进就业成效好,被认定为省级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单位,按规定给予每家3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